關于核發2014屆普通中專(師范)學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時間:2014-05-25 00:13:38 點擊:556次
皖教職成函〔2014〕33號
各普通中等專業(師范)學校,有關高職院校:
為做好2014年普通中等專業(師范)學校、有關高職院校中專部學生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的核發工作,現將我省2014年普通中等專業(師范)學校的畢業生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審核、驗印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下達的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的院校,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集中錄取并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者,其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驗印,由學校頒發。就業報到證由學生本著自愿的原則提出申請,由學校集中報省教育廳辦理。
二、各普通中等專業(師范)學校、有關高職院校中專部請于5月26日——6月27日將畢業生數據庫報省教育廳職成處辦證點審核、驗印。畢業生登記表及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打印。
1.請各校攜帶本屆畢業生入學時的“錄取新生名冊”(原件);在省外招生的學校(指在外省辦理錄取手續),需攜帶教育部或安徽省下達的招生計劃,同時將畢業生當年的“錄取新生名冊”原件及復印件一同上報審核。
2. 畢業生登記表和畢業證書上照片,應為近期同一底片免冠2寸彩色照片。
3.畢業證書核發記錄表(見附件2),請各校加蓋學校公章后一并上報。
三、數據庫文件名的確定。文件名共五位數,前三位由學校代碼確定(見附件3),后兩位取當年的年份。數據庫結構見附件1。
四、校名變更的學校(包括合并、升格等),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按變更后的校名填寫。
五、初中起點的五年制高職學生,請按照《關于為五年制高職學生完成前三年學業者核發普通中專畢業證書的通知》(皖教秘〔2010〕115號)要求與普通中專畢業生畢業數據一同上報。五年一貫制的高職院校、師范類學生轉為三年制畢業的學生(無三年制中專教育的院校,學生必須轉入有三年制中專教育的院校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學習),在補修完三年制中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后,成績合格者,學院(校)準其畢業的,由學院(校)將名單匯總后,另行文一次報職成處審核(學生本人申請、家長意見由學校留存)。學生名單應包括:序號、準考證號、姓名、性別、錄取年份、錄取專業、畢業專業等內容,并在“錄取新生名冊”上的備注欄中注明:“2014年中專已畢業”字樣。醫學類的學生要求由五年制高職轉為三年制畢業的,按照教中專函〔2006〕1號文件執行。學生一經由五年制高職轉入三年制中專畢業,不得再辦理高職轉錄手續。
六、就業派遣方案見附件4。不派回生源所在地的畢業生,需攜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正式錄用就業協議書及相關材料,在核發就業報到證時辦理。行政區劃代碼見附件5。
七、請各校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前來辦理審核、驗印手續,逾期不予辦理。未能在規定時間辦理畢業證驗印和就業報到證的學校,請在2015年辦理春季畢業證時前來辦理。
省教育廳職成處辦證地點: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安徽省政務服務中心C2區6號大廳。
聯 系 人:趙博智
聯系電話:0551—62816604
本通知不另印發紙質文件。
附件:
安徽省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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