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職業教育聯盟章程(草案)
時間:2014-04-02 08:18:36 點擊:697次
安慶職業教育聯盟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關于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若干意見》、《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職業教育發展規劃(2010—2015年)》等文件精神,經安慶市人民政府批準,組建安慶職業教育聯盟(以下簡稱“聯盟”)。
第二條 聯盟由安慶市教育局牽頭,依托安慶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安慶市產業園區、行業協會、大中型骨干企業、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按照“統籌發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組成。
第三條 聯盟在安慶職業教育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其宗旨是:立足安慶市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深化安慶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創新,推動辦學資源整合優化,推動校企校地深度合作,推動職教體系科學發展,全面提升安慶職業教育內涵發展質量,全面提升安慶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第四條 聯盟為松散型非獨立法人組織,合作各方原有的隸屬關系、單位性質、管理體制、經費渠道、法人權利等保持不變。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五條 組織成員單位開展各項協作活動,為安慶職業教育創新實踐與特色發展提供指導、交流與合作的平臺,推動安慶職業教育全面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第六條 通過開展調研、政策研究向市政府、省教育廳提供有關建議咨詢,促進政府、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產業園區之間的對話與協作。
第七條 承擔政府有關部門賦予和委托的具體工作項目,承擔各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委托的任務。
第八條 建立全市范圍內開放共享的職業教育發展信息交流溝通平臺,通過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有效銜接,確保國家和安徽省關于職業教育發展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能夠以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得到貫徹實施。
第九條 建立全市范圍內開放共享的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平臺。互聘教師,組建跨校的教師梯隊,共建教學團隊;互相開放實驗室和實訓、實習基地;互相開放圖書館;聯合舉辦技能比賽。
第十條 建立全市范圍內開放共享的職業教育產學結合、校企合作平臺。成員學校均可與其他學校的合作企業進行產學結合,校企合作,共享頂崗實習崗位,共同進行頂崗實習的管理。建立開放共享的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臺,拓展共建共享就業渠道。
第十一條 建立全市范圍內開放共享的職業教育專業和課程建設體系平臺。通過共建專業、教師互訪、業務交流等機制創新,共同培育并開放重點專業和特色專業,探索實施中高職銜接的有效途徑和模式,推進中高職協調發展。
第十二條 建立全市范圍內開放共享的職業教育科研創新合作平臺。通過開放科研資源,建立跨部門跨行業跨學校的科研創新團隊,聯合申報、承接縱向、橫向科研與社會服務項目,聯合開展科技攻關及產學研活動。
第十三條 建立全市范圍內開放共享的職業教育社會服務平臺。通過推動職業培訓規范化建設,通過推動職業院校社會服務渠道拓展,通過推動職業教育社會服務項目開發,通過推動政府購買職業教育服務,不斷加強聯盟服務社會的功能開發與功能建設,努力提升安慶職業教育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參與度和貢獻率。
第十四條 建立全市范圍內開放共享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平臺。通過提升聯盟的品牌效應,加強與省內外職業教育的交流與合作,推進國際間職業教育的交流與合作,提升安慶職業教育發展知名度和美譽度。
第三章 聯盟成員
第十五條 聯盟成員單位自愿加入,進入和退出自由。
第十六條 成員單位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聯盟舉辦的各種會議、政策研討、信息交流、國內外合作及有關活動的權利;
(二)對聯盟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監督本聯盟工作;
(三)借助和利用聯盟相關信息平臺獲取信息或開展相關工作;
(四)根據需要,相互簽定具體合作協議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聯盟章程,執行聯盟決議,認真履行成員單位間簽訂的各種協議;
(二)完成聯盟委托的工作任務,支持并參加聯盟的各項活動,主動策劃開展圍繞聯盟宗旨的各類創新工作;
(三)向聯盟提出建議,為聯盟開展各項活動提供方便。
(四)樹立聯盟良好形象,團結協作,自覺維護聯盟的聲譽與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對不遵守聯盟章程,連續三年不履行成員義務的,視為自動退出聯盟。
第四章 組織架構
第十九條 聯盟實行單位會員制,采取建設指導委員會領導下的產教融合協作模式運行。聯盟設立若干專業群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作為會員單位之間對接協作的基礎性平臺。會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加入一個或多個協作委員會。
第二十條 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由市政府批準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市教育局和安慶職業技術學院作為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人社局、民政局、財政局、農委、商務局、旅游局、安慶開發區管委會、安慶高新區管委會等市直部門和單位作為委員會委員單位。
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任指導委員會委員,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作為工作聯系人。
第二十一條 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聯盟各項日常工作事務,由安慶職業技術學院、市教育局共同承擔。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由安慶職業技術學院推薦人選;設副秘書長兩人,分別由市教育局和安慶職業技術學院推薦人選。相關人選須報經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核準。
第二十二條 結合安慶產業集群發展和職業院校專業建設的實際,聯盟將根據產業大類分別組建十個左右以專業群為單位的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根據需要指定政府部門、職業院校、骨干企業牽頭,或由相關政府部門、職業院校、骨干企業主動牽頭,負責落實相關專業群產教融合協作委員的籌建和運作。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的發展規劃、合作項目、合作協議等,須報經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核準、聯盟秘書處備案。聯盟將依據各協作委員會的工作績效,給予政策、項目和經費支持上的傾斜。
第二十三條 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的領導職能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一)依據安慶市政府相關工作重點和要求,明確聯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定期就聯盟發展重大事項進行協調、溝通,指導聯盟制定和實施發展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劃。
(二)指導聯盟組建各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指導各協作委員會創新體制機制,以充分發揮協作各方不同的資源優勢,有效促進安慶市職業院校專業結構優化調整和專業內涵建設,全面提升安慶職業教育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
(三)統籌指導協調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與協作,積極爭取國家、安徽省以及上級有關部門對安慶市職業教育發展的政策、項目和經費支持,引導、推動安慶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和內涵發展創新。
(四)對涉及聯盟發展的重大合作項目進行論證,對合作各方推進校企或校校深度合作提供指導和協調。對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矛盾,進行研究、協調,并統籌解決。
第二十四條 聯盟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安慶職業教育發展和產業集群建設調研,制定和實施聯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負責聯盟下設的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籌備組建相關工作。
(二)積極爭取各級各類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建設或研究項目,并協調和組織聯盟成員單位實施。指導聯盟下設各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制定和實施相關專業群建設發展規劃,并協助其在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師資建設、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資源共享等方面開展工作。
(三)籌備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會議,負責會議文件起草、工作報告撰寫以及相關宣傳報道、檔案管理等工作;協助各協作委員會做好上述各項工作。
(四)建設并維護聯盟網站,積極參與省內外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交流研討。
(五)完成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并定期向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匯報工作。
第二十五條 聯盟下設各專業群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的基本職責是:
(一)就安慶主導產業集群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狀況進行調研論證,指導職業院校立足區域產業發展,加大專業結構優化和專業改造力度,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促進校企融合,深入推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統一發布本地企業用工需求,統一協調本地企業接受學生實訓、實習、就業等工作,不斷增強本地企業對職業院校畢業生的吸引力。
(三)促進校校合作,在職業院校中大力推進教育教學資源尤其是實驗實訓資源的集約共享。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著力推動安慶市內普通教育、中職教育、高職教育之間的有機銜接與協調發展。
(四)在成員單位之間探索建立高水平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流動的“綠色通道”,并通過共同開展課題研究、技術研發與推廣以及互派互掛等方式,在職業院校與本地企業之間實現人才資源多層次、全方位地交流共享。
(五)在聯盟指導委員會的指導下,結合產業特點和專業實際,開展各種創新性活動,全面發揮好專業產業對接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第二十六條 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聯盟下設各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日常一般性工作,由秘書處通過電子政務平臺、聯盟網站公告、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對接。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聯盟合作過程中,如有本章程未涉及事宜,合作各方可本著相互諒解、相互支持的原則協商解決,或通過各專業群產教融合協作委員會向秘書處提出章程修改動議,報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研究決定。
第二十八條 聯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秘書處提出終止動議并提交聯盟建設指導委員會研究通過,并通過各種形式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經聯盟成立大會通過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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