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十屆全國中等職業學?!拔拿黠L采”競賽活動決賽相關事宜的通知
時間:2013-07-31 11:29:57 點擊:458次
各省(區、市)復賽組委會,有關單位:
3月,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組織開展第十屆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文明風采”競賽活動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3〕9號),各地各校踴躍開展了“文明風采”競賽校級初賽和省級復賽活動。為進一步推進競賽活動,現將全國決賽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賽資格
參加全國決賽的作品須為經省級復賽選拔的優秀作品,由省級復賽組委會推薦報送。省級復賽組委會應對作品的知識產權等把關負責。
二、獎項設置
全國決賽設學生獎、指導教師獎、組織獎。
1. 學生獎
學生獎設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個人項目頒發署個人姓名的證書,集體項目頒發署參賽學校校名的證書和署個人姓名的證書。
個人項目包括:“中國夢•我的夢”征文、“雷鋒精神永在”征文,“職業生涯規劃”設計,攝影類賽項,“誠行天下”演講以及1人獨立完成的“創業之星”征文、動漫設計、微電影制作;1~2人完成的“職業素養”展示、“中華才藝”表演項目。集體項目包括:2人以上完成的“創業之星”征文、微電影制作、動漫類設計以及3人以上完成的“職業素養”展示、“中華才藝”表演項目
每個賽項(包括個人和集體項目)設一等獎10名、二等獎20名、三等獎30名和優秀獎若干。
2.指導教師獎
指導教師獎設優秀指導獎和杰出指導獎,頒發署個人姓名的證書。
微電影制作類、動漫設計類、“職業素養”展示和“中華才藝”表演項目,每份作品的指導教師限5名以內;其他賽項每份作品的指導教師限1名。
全部賽項設杰出指導獎100名、優秀指導獎500名。
3.組織獎
面向校級初賽組委會,設卓越組織獎和優秀組織獎,頒發署學校名的證書。本屆比賽設卓越組織獎100名、優秀組織獎300名。
面向省級復賽組委會,設卓越貢獻獎和貢獻獎。頒發署省(區、市)組委會名稱的獎牌。本屆比賽設卓越貢獻獎8名、貢獻獎15名。
今年是“文明風采”競賽活動舉辦十周年,將設置“十年成就獎”,對10年來組織競賽活動表現突出的校級初賽和省級復賽組委會予以表彰。擬設置8個獎項,頒發獎杯。
三、競賽活動工作總結報送
各省(區、市)競賽活動工作總結是分配參與決賽作品名額的重要依據,將根據各地組織開展初賽、復賽的情況綜合確定報送參與決賽作品的名額。總結內容主要包括:本省(區、市)開展競賽活動的總體情況,包括參加初賽的學校數、學生數、作品數,參加復賽的學校數、學生數、作品數等情況,復賽分賽項作品的獎項數量情況,獲得復賽組織獎的學校及優秀指導教師名單;競賽活動的做法及經驗;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計劃及工作建議等。
請各地于7月30日前,以電子郵件和書面文本方式向全國決賽組委會報送工作總結,同時報送省級復賽組委會組織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文明風采”競賽活動的相關文件。
四、參與決賽作品的報送
參加全國決賽的作品,由各省級復賽組委會統一報送,每件作品一式五份(書法、繪畫、雕塑等作品除外,報送一份原件即可),并請每份作品粘附“決賽參賽作品評選簽單”。(見附件1)
征文類、職業生涯規劃類請寄送紙質作品;攝影類請寄送紙質照片;動漫設計類、微電影類和展演類請寄送DVD光盤,一個作品一張光盤。展演類作品時間不超過10分鐘。請在光盤上用黑色油筆寫清賽項、作品名稱、學校名、作者姓名。“中華才藝”表演項目中的書法、繪畫、雕塑等作品請報送作品原件。
文字類作品請同時通過電子郵箱報送word電子版。文稿題目請用華文中宋小二號,正文標題用黑體三號,正文內容用仿宋小三號字體。
決賽組委會將根據報送的視頻選拔部分展演類作品進行現場比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請各省級復賽組委會將報送的作品分賽項(共16項)封裝打包,每包賽項作品附“參加全國決賽作品封裝單”(見附件2),于8月15日前寄送到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文明風采”競賽組委會辦公室。同時,通過電子郵件報送“參與決賽作品的數據庫”(見附件3),寄送的作品與數據庫內容要保持一致。
各省級復賽組委會報送參與決賽的名額,待各地報送的工作總結后綜合確定,再另行通知。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南樓225室(職成司),郵編100816。
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文明風采”競賽組委會辦公室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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