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安慶市教體局《關于加強我市中職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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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成[2015]350號
關于加強我市中職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教育局,市區各中職學校:
為規范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全面、準確、及時反映學生學籍信息,根據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職成〔2010〕7號)、職成司《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13]68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職成〔2013〕4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中職學校學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中職學生學籍管理工作,事關學生切身利益,事關中職學校發展,事關資助和免學費政策落實,各縣(市)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籍管理責任制度。
自2015年始,所有學生管理數據、年度考核、畢業證書發放以及有關中職項目資金分配將以新的中職學生管理系統為準。各地要抓緊時間推進2015年新生的信息數據采集工作,2015年秋季已招收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學生信息要立即進入學生系統。各縣(市)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要認真開展一次全面的學籍核查工作,逐一核實學生注冊信息,對核查出的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防止遲報、誤報、漏報現象的發生。要重視新、老系統中數據補錄和一致性校驗工作,保持學生系統數據及時更新與異動。
二、嚴格程序,規范操作
目前,新、老系統處于銜接階段,為防止出現差錯,規范操作尤其重要。
1、新生入學學籍注冊。新生入學后,各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人員要按時在(新、老)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中申報電子學籍,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要實行分類注冊、分類管理;對接受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前三年統一注冊中等職業教育學籍;對已經畢業的學生,要在系統中及時反映。新生電子學籍實行春、秋兩季注冊,春季注冊日期為3月底前,秋季注冊日期為10月底前。
2、紙質報表上報。新生注冊電子學籍后,學校按市教體局要求上報“安慶市**中職學校**年新生名冊”紙質報表。各縣(市)教育局職成科(股)要嚴格逐生審核“名冊”表,并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審核章,報市教體局職成科審批。“名冊”表作為新生入籍、學籍異動審核及學生畢業的檔案依據。
3、學籍異動變更申請。學生在校期間,若發生轉學、轉專業、退學、休學等學籍異動時,學校要及時在“全國系統”中進行變更處理,同時提交“安慶市**中職學校學生信息變更表”報各縣(市)教育局核準同意,并確保學生電子學籍與紙質學籍檔案信息資料準確一致。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由轉入、轉出學校分別報市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在中等職業學校學習未滿一學期的,不予轉學;畢業年級學生不予轉學;休學期間不予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可以轉入中等職業學校,但在中職學校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年半(即高中二年級上學期前辦理)。已經享受免學費政策的涉農專業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特殊情況應經省教育廳批準。對轉出學生要及時在(新、老)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中注銷學籍。
4、專業開設規范實施。專業開設要嚴格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版)和每年資質清查的結果及專業設置備案工作進行,未通過資質清查和未經市教體局批準的學校和專業,當年不得招生。尤其是在新系統中,按照專業申報、招生計劃申報、設置班級、新生注冊、分班的順序進行,并確保相關信息的規范。
5、學籍檔案資料健全。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建立學生學籍檔案,為學生辦理“安慶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證”。學生學籍檔案資料包括:安慶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卡片(含學生個人信息資料、學期班主評語、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技能課程成績、畢業設計等內容)、安慶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含學生簡歷、家庭情況、學業成績、在校期間的獎懲材料、畢業生頂崗實習及學校意見等內容)、學生體檢表、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享受國家助學金和學費減免及各類信息變更等,各中職學校還要將學生的照片制作成電子版以備后期使用。
學生學籍檔案應由專人管理,學生離校時,由學校歸檔保存或移交相關部門。學校撤并時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移交相關部門保存。
三、落實責任,強化督查
1、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學生學籍管理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和落實助學政策的重要基礎。各縣(市)教育局要建立督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將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納入本區域開學工作常規檢查的內容,各縣(市)教育局分管領導是本區域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中等職業學校校長是本校學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學籍管理人員是直接責任人。各縣(市)教育局、各校要采取措施嚴防學籍管理中的徇私舞弊行為,對不符合入籍、轉學、休學等條件的,堅決不予辦理,杜絕人情學籍。
2、重申學籍管理六個“嚴禁”。嚴禁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不具備辦學條件的辦學機構以中等職業學校名義招生并注冊學生學籍;嚴禁不具備辦學資質的辦學機構在中等職業學校掛靠招生并注冊學生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一校兩牌”注冊學生“雙重”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虛報學籍或保留流失學生學籍;嚴禁將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學生注冊為中職學生學籍;嚴禁利用虛假注冊學籍信息等手段冒領、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以上行為一經發現,要及時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中職學校招生及學籍管理工作進行核查,對違規的學校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中職招生資質。
附:1、中職學校學籍管理操作流程
2、全市中職學校學籍、專業管理人員聯系表
安慶市教育體育局
2015年9月2日
附件1:
中職學校學籍管理操作流程
學校招生: |
收集學生基本信息,包括:學生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口性質,身份證號和身份證復印件,家長姓名及聯系電話,家庭住址,健康狀況等。 |
新生入學: |
將收集到的學生基本信息逐一進行核對,填寫新生入學卡片;采集免冠電子相片,以備使用;發放學生證等。 |
學籍注冊: |
將新生的信息在新、老系統中予以填報,力求做到準確后進行系統提交;同時從系統中直接導出學籍注冊表(只保留姓名、身份證號、入學年月、修讀專業、電子注冊號、學制、學習類型、家庭聯系電話等),加蓋學校和縣(市)教育局職成股(科)公章后,上報至市教體局職成教科。 |
學籍審核: |
縣(市)教育局及時對學校系統中上報的學籍進行審核,紙質加蓋科室印章后,由所在學校在規定時間節點前送達或郵寄至市教體局職成教科,市教體局職成科完成學籍審核工作后,上報至省教育廳批準。 |
學籍異動、信息變更等工作參照執行。
附2:
全市中職學校學籍、專業設置管理人員聯系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填報時間:
所在單位 |
姓名 |
職務 |
分管或負責項目 |
聯系電話 |
聯系郵箱 |
QQ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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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老系統 |
學籍新系統 |
專業設置平臺 |
中職招生旬報 |
技能大賽報名 |
固定電話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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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安慶市中職學籍群QQ號為:364623133;各縣(市)教育局分管或負責人也要填寫;分管或負責項目中,選“√”即可;填寫完畢后,由各(市)教育局職成教科(股)務必于2015年9月20日前,統一上報至市教體局職成教科郵箱:aqjyddbb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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